計劃理念:
為推動香港智障服務持續發展,特舉辦「香港智障服務人員嘉許計劃」。通過業界參與,藉表揚優秀人員,共同努力,促進香港智障服務的卓越質素,達致共善社會。
計劃目標:
- 表揚優秀的香港智障服務人員
- 鼓勵更多新秀加入香港智障服務
- 凝聚香港智障服務業界力量,建立健康、積極而正向的專業形象
- 加強社會人士對香港智障服務人員的肯定和欣賞
嘉許獎項:(獎座+HK$1,000 元禮劵)
學前、學齡及成人智障服務機構/單位,各設以下組別及獎項:
專業人員組別
嘉許獎 獎項:5 名
新秀獎 獎項:2 名
專職人員組別
嘉許獎 獎項:5 名
新秀獎 獎項:2 名
備註: 專業人員 (如:教師/社工/治療師/護士/心理學家等)
專職人員 (如:導師/福利工作員/保健員/助理/文員/庶務員/司機/廚師等)
另設:獲獎者的提名人將獲頒感謝狀及禮劵
評審標準:
- 知識技能:應用到位,質量並重,勇於創新,持續進修
- 服務態度:關愛對象,盡心盡責,回應需求,應對轉變
- 團隊協作:以身作則,積極協作,重視溝通,凝聚歸屬
- 個人素質:敬業樂業,貢獻所長,樂觀積極,正向思維
報名資格及詳情:
- 參選人須由本港註冊的學前、學齡或成人智障服務機構/單位提名
- 參選人先經由本理事會進行甄選處理;然後經「香港智障服務人員嘉許計劃 2025 籌委會」作初步甄選
- 通過初步甄選之參選人須再經「香港智障服務人員嘉許計劃 2025 評審團」進行的最終評選(包括約談面見)
- 評審團成員均來自業界專業領域的社會人士/資深學者,根據參選人於其服務專業或專職範疇/工作方面的優秀表現/貢獻,選出嘉許名單
嘉許獎
- 參選人須在同一機構任職專業人員/專職人員年資 3 年或以上
- 每一服務單位,最多只可提名專業人員及專職人員各一名
新秀獎
- 參選人須在同一機構任職專業人員/專職人員年資不少於 1 年及不足 3 年
- 每一服務單位,最多只可提名專業新秀及專職新秀各一名
注意事項:
- 參選人須受聘於本港註冊的學前、學齡或成人智障服務機構/單位,並在本港工作的全職員工
- 提名人不可成為參選人
- 逾期提交提名,不論任何原因,概不獲接納
- 參選人須按本會安排,親自出席「香港智障服務人員嘉許計劃 2025 評審團」之最終評選約見面談
- 獲獎人士須提供已徵得同意,可供本會發放作公開宣傳、展示、展覽及印刷用途包括但不限於相片、短片等
- 獲獎人士須參與計劃安排的媒體訪問(視乎大會活動安排)
- 本計劃不設上訴安排,評審結果均全依本計劃評審標準/準則、評審團評審結果頒佈而定,任何人不得異議
- 所提交參加計劃的提名資料,將不作退還,本會並會於計劃結束後的6 月內銷毀,不作另行通知
備註:為避免利益衝突,評審團成員、本會理事,包括其直系家屬成員,均不得參與是次嘉許計劃
報名(提名)及截止日期:
2025 年 5 月 1 日起接受提名至 7 月 7 日(深夜 12 時)截止 (更新)
報名(提名)方法及表格:
- 請以本會特設的「香港智障服務人員嘉許計劃2025」二維碼報名及遞交提名表格
- 提名人須於截止日期前完成填寫及遞交「香港智障服務人員嘉許計劃2025」提名表格(只限以本會特設的「香港智障服務人員嘉許計劃2025」二維碼遞交)
- 提名表格連結:
https://forms.gle/pSiN3PsjpzjAsBCq9 - 提名表格範本 (可直接瀏覽或下載以供參考填寫網上報名表) https://drive.google.com/file/d/1_9j7w3N6TMGGeAWGHYuv8kKtDh8WXKoM/view?usp=drive_link
計劃及評審程序:
| 2025 年 7 月 7 日(深夜 12 時) | 報名(提名)截止 |
| 2025 年 6-7 月 | 海選處理 (香港智障服務人員協會理事會) |
| 2025 年 7-8 月 | 初選評審 (「香港智障服務人員嘉許計劃 2025 籌委會」) |
| 2025 年 8-10 月 | 最終評選約談面見 (「香港智障服務人員嘉許計劃 2025 評審團」) |
| 2025 年 11 月 | 公布得獎名單 |
| 2025 年 12 月 13 日(六)上午(暫定) | 周年大會暨嘉許典禮 暫定典禮場地:明愛樂恩學校 1/F 禮堂(觀塘彩興路 20 號) |
鳴謝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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